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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动观光车提醒电动车架乘人员,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6:57nbsp;
近期,成都交警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联合各辖区街道开展头盔佩戴抽查整治行动、联合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拆除非法改装、加装遮阳篷(伞)等。
大运会即将在成都召开,为营造“爱成都•迎大运”浓厚氛围,打造更安全有序、更便捷舒适更智慧高效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成都电动观光车提醒广大行人、非机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一、电动车无牌照如何处罚
1、电动车无牌照上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电动车达到机动车的标准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二、电动车上牌照需要哪些手续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本文标题:成都电动观光车提醒电动车架乘人员,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本文链接:http://www.cdcnkj.cn/article/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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